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20号)、《合肥大学毕业生就业监测核查工作方案》(校学字〔2024〕5号)等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就业监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孔宝叶旭萍
副组长:李洁
成 员:学工办主任、就业联络员、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纪委委员。
二、核查内容
(一)监测行为核查
(二)佐证材料核查
(三)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性核查。
(四)存疑信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