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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 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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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721 |
3月22日,公管处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落实《普通高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南》专题会议,公管处徐劲松处长、食堂管理人员、各食堂经理及仓库保管员参加了会议,陈晟副处长主持会议。
徐劲松处长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介绍了合肥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方案、措施和标准,务必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文件,规范执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并就如何落实我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五点要求:1、食堂是否超范围经营;2、自制饮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要落实“五专”;3、食品采购的质量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4、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是否做到全覆盖,台账、食品留样是否及时、规范;5、风味窗口的管理要实行“五统一”管理。强调各食堂确保食品安全,丰富食堂菜肴,为师生提高高质量餐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