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9-30 发布者:王储炎 浏览次数:35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82人(不含高等研究院招生计划),其中全日制研究生567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我校今年继续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人数以2026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为准。

(二)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我校涉及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德语、业务课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时间为202512月20日至2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在复试中考核。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习方式

我校2026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制3年。

、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全日制各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0451)教育、(0552)新闻与传播、(0251)金融、(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五个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收费标准暂定1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下达正式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等级

金额(元/人)

1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人

2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2000元/年·人

二等奖

10000元/年·人

三等奖

8000元/年·人

3

企业奖学金

奖金根据各专业企业资助情况而定

4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人

5

三助岗位

研一(助管)

助管、助教津贴300元/月·人,助研津贴由提供岗位的导师或课题组支付。

研二、研三(助教、助研)

备注:以上奖学金、助学金发放金额、比例、资助对象均按照合肥大学最新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个人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且在我校全日制就读),请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时填报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时填报在职定向就业,否则报名资格无效。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资料业务。

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十、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为准。

、本招生简章由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158048,0551-62158208

E-mail:yjsc@hfuu.edu.cn

学校官网:www.hfu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邮编:230601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