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发布者: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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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6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高校依法实施的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行为,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次确认,是保证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对照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查对象及时间

复查对象:2026级全体研究生

复查时间:2026921-202610月26

三、复查内容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2.身份信息复查。复查学生本人身份及相关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等)是否真实有效;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新生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与录取登记表、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对照,严防冒名顶替。对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新生进行重点核对。

3.身心健康复查。确认研究生身心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前置学历复查。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查是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四、复查结果与处理

1.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

3.复查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发放研究生证。

五、复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

2.对在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无误,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备查。

3.请10月26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报告及扫描件(模板见附件)报送至研究生培养管理科。对存在异常情况的,报学校审议后处理。


附件:202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模板).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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