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规范与管理、安全教育管理、违纪处理及申诉受理,预防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负责协助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加强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等方面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三助”津贴发放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编制和申报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
七、指导研究生会、社团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方案和专业目录。
四、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自命题、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工作。
七、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管理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与考核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点申报、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学位以及就业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评审与建设工作,组织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等。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与考评相关教学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监督研究生教育经费的使用。
十五、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
十六、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的申报、建设、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
十七、负责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申请、建设、过程管理和后期评价等工作。
十八、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部分日常事务与服务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