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本科)

发布者:招办发布时间:2017-03-01浏览次数:3716

会计学(本科)                               咨询电话:0551-62159349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   

    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及特色:专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国际化视野和会计、管理、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部门会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发展方向:毕业生可在生产型企业,商品流通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审计或专业咨询、服务等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出国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