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合肥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10







院行政〔2023159



关于调整合肥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院直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升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健全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合肥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采购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思扬

领导组固定成员:校长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非固定成员:年度各项目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


附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合肥学院

20231030


合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31030日印发




附件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贯彻国家和各级各类采购工作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规范采购行为。

(二)研究审定学校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参与审议学校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报告。

(四)负责审议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质疑和投诉。

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招标采购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各级各类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起草制定校内相关采购制度规范。

(三)参与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初审。

(四)负责组织实施年度采购计划。

(五)负责审批采购方式,审核采购项目相关论证结果和报批手续。

(六)根据学校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参与学校政府采购合同的商定报批。

(七)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组织并参与履约监督。

(八)负责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等相关问题,协助审计处、纪委办开展采购审计和相关人员违纪违规查处。

(九)负责学校采购平台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各类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采购活动的组织监管,加强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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