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条例
发布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7-07-14   浏览次数: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合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校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合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的要求,结合学校关工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关工委是在校党政领导下,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师生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校教育培养青年师生的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校关工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青年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培养青年师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校关工委依靠离退休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为青年师生的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大学生,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主动配合各系部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协调各系部对要求入党的同学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帮助业余党校上党课,参与学生党支部和党小组,做好高校党建工作调研等活动。

发挥老教师在师德师风教学与科研方面的经验优势,积极推进银发工程”建设。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年教师进行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教育,开展“传、帮、带”教学督导活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和师德修养,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积极配合各系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开展好新生“感恩教育”主题讲座与宿舍走访座谈活动,从生活、学习、思想上关心帮助新生,使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引导他们做好大学生活规划,全面培养锻炼自己。

配合各系部做好生活上、学习上、思想与情感上需要帮助学生的帮扶工作,以谈心疏导、结对交流等方式,帮助后进生克服学习上、思想上的困难,引导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健康向上的心态

第十条配合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举办时政报告会、健康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讲座,做好校园文明巡视。

第十面向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研讨,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工作。重视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利用校关工委网站、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宣扬老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增强通讯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工作原则和机制

第十坚持校党政的领导,认真贯彻对关工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向校党政请示、汇报工作,坚持把关工委的工作纳入到校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十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教育培养青年师生工作,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青年师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第十坚持把经常性教育活动和每年开展集中大型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活动和以关工委为主体开展的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

第十建立健全关工委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委员会,讨论工作计划、总结,遇有重大问题临时召开;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关工委工作总结会议、双先表彰会议;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有计划地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及时掌握学校发展动态;其他工作组建立相应的学习和工作研讨制度;建立办公室文书档案、相关资料的收集、传阅、归档管理制度。关工委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十八校关工委要加强思想建设和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更好地教育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把关工委建成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


第四章组织建设

十九学校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校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分管校关工委工作,定期听取校关工委工作汇报。

第二十条校关工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秘书室主任、若干委员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主任领导、民主集中、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十校关工委成员单位为校机关部处组成,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校关工委工作,并根据学校机构调整、人员变动适时调整。

第二十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建指导组、“五老”报告组、学习促进组等若干专门工作组织和队伍,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十加强“五老”队伍建设,积极动员更多的老同志投身到这一光荣事业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大力弘扬“五老”的“积极主动、无私奉献、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精神,不断壮大一支具有素质较高、战斗力较强的骨干队伍。根据关工委员的身体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变化,适时地进行调整和补充关工委原则上不超70周岁(干完一届工作)

第二十校关工委设立办公室,是关工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沟通、协调、服务等工作。

第五章工作条件

第二十关工委的工作经费,由学校每年核拨,独立核算。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发展。

二十六不断改善关工委的工作条件。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工作用车等实际问题,由校党政适当予以解决,保证关工委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第六章附则

二十七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八本条例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