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维修管理科


维修管理科


维修管理科负责学校建筑物(除水电外)等零星维修计划制订以及实施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

1、征集并汇总整理学校各相关部门维修需求,编制学校建筑物(除水电及市重点局负责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外)等维修年度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2、按维修计划制定维修方案,要尽量减少维修施工过程中对学生生活和学校教学、科研的影响。

3、编制零星维修工程招标需求,完成零星维修工程招标。

4、审核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并办理合同会签手续。

5、监督维修工程质量,合理安排维修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6、办理维修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审核维修工程工程量,严控工程造价。

7、审核维修工程付款,办理维修工程款支付手续。

8、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整理维修工程结算资料,并向校审计部门报送。

9、负责维修工程保期内的保修工作,质保金支付。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