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400


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确定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委会”)委员候选人12人,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学委委员10人。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组织宣传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完成党团组织、上级学生会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第十一季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为10%;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5.有一年(含)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工作能力较强,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

6.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在校学生;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产生的具体办法

有关学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具体办法如下(时间具体安排见附

1):

1.“一下一上”产生学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下发《关于召开合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布置学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一下”)各班级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讨论产生学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各班级提名应等于或少于两人,并填写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表(见附件2),经本选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筹备委员会。(“一上”)

2.“二下二上”差额产生学委会委员候选人选名单筹备委员会汇总各班级的委员候选人提名单,拟定学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初步人选名单12名),交各班级酝酿。(“二下”)各班级召开班级代表会议或班级大会,对候选人候选人选名单进行投票,填写投票情况报告表(见附加3),报院学生会。(“二上”)

3.“三下三上”产生学委会委员候选人选名单筹备委员会就各选举单位投票情况报告表进行汇总,根据投票结果汇总拟定学委会委员候选人选建议名单。(“三下”)将学委会委员候选人选建议名单报送院团委审批,产生学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上”)

三、工作要求

1.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

2.广大学生和学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班级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筹委会沟通,注意各环节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附件一.doc附件二.doc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