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指标

发布者: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05-25浏览次数:1434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基本指标

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是否办理助学贷款


生源地


上年度生源地人均收入


上年度生源地人均消费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学生基本情况

政策兜底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烈士子女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孤儿学生

高中阶段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

高中阶段未获国家助学金资助

身体情况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体质状况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家庭成员情况

父亲职业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

在家务农或临时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外企员工

企业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种植大户

母亲职业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

在家务农或临时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外企员工

企业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种植大户

父亲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以外原因导致)、失踪(联)或去世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且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工作

身体正常

母亲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以外原因导致)、失踪(联)或去世

1-4级残疾

5-7级残疾,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且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10级残疾,或体质较差且影响正常工作

身体正常

家庭其他成员劳动能力

其他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其他家庭成员中部分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无其他成员;或有其他成员且均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

家庭收支情况

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低于5000

5000-10000

10001-20000

20001-30000

30001元及以上

房屋情况

无房 (不含因拆迁导致的无房)

农村简易砖瓦房、城市廉租房

农村自建楼房、城镇公租房   

商品房       

就学情况

大学阶段2人及以上

高中阶段1人及以上

学前阶段1人及以上

医疗支出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5万以上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3-5万元之间(含5万)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1-3万元之间(含3万)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0.2-1万元之间(含1万元)

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本年度个人负担部分在不足0.2万元(含0.2万元)

家庭受灾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

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较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但超过5万元的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较重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但超过不足5万元的

近两年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在不足1万元的;或近两年内家庭未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

家庭出行

工具

摩托车或电动车或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工具或无任何交通工具

乘用汽车1辆及以上

在校生活情况

在校消费情况

不足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7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71%-8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81%-90%

学校食堂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的91%-100%

高于学校平均消费水平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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