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学校确定的招生专业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本校各类招生计划。

(一)编制和上报“专升本”计划; 

(二)编制和上报分省、分专业计划。
三、负责本校招生章程的草案拟定、报送和向社会公布的工作:

(一)拟定、报送“专升本”招生章程;

(二)拟定、报送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章程;

(三)拟定、报送普通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四、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对接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落实执行工作、录取工作:

(一)负责提出制订、修订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建议和草案拟定工作;

(二)负责专业选考科目编制、上报工作;

(三)负责艺术类专业设置、上报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各省、各类型(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艺术等)、各批次(提前批、本科批等)录取工作;

(五)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专升本”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公示上报及网上录取工作。
六、收集、统计有关招生数据工作:

(一)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为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动态调整及各类评估论证提供数据支撑;

(二)整理有关招生工作材料及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七、在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型招生宣传工作:

(一)负责拟定、上报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二)负责学校招生宣传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学院成立学院和专业宣传团队;负责对宣传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培训工作;

(三)编制各类招生宣传材料;指导学院编制学院专业宣传材料;

(四)协同各二级学院做好优质生源高中深入交流工作;

(五)参加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机构组织的高招咨询会及各类志愿填报咨询指导活动;

(六)通过教育部、各省市教育厅官方网络咨询平台、学校官网、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及各类网络咨询平台展开线上招生宣传工作;

(七)负责处理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相关单位合作、协调等问题;

(八)负责二级学院招生宣传工作考核工作。

八、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