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1582
  

为严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复试与录取流程,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以人为本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面试形式

三、复试地点

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158号合肥学院一期3号楼2楼教育学院复试点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具体复试时间:20233月30日上午9:00-12:00。原则上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清单

考生须在复试之前提交如下资料:

(一)《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1),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普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验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交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三)《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考生照片须上传表中)

(五)《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顺序以PDF格式扫描在一个文件内,以“考生号+姓名+专业及方向”命名提前发至指定邮箱yc11fsu@163.com。上述材料提交时间:一志愿考生在3月2917:00之前。调剂考生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在考生复试之前审核完毕。复试现场须重审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场规则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合肥学院一期3号楼2楼教育学院复试点候考区(206室)。

(二)考生须服从学校与培养单位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

(三)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

(五)考生须穿着得体,不得佩戴帽子、墨镜。

(六)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不对外传播复试试题。

七、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一区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控制在实际招生指标的150%。复试考生不足时,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计算。

(二)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本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及学科与专业发展的需要,结合硕士点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选择考生参加复试,参与复试的考生占调剂招生名额的150%。

3)对申请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具体政策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本培养单位将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选择考生参加复试。择优选择过程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的考生,仍未满时将考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密切相近专业的考生。

2)在专业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方向与调入报考方向相同或密切相近的考生,仍未满时考虑报考方向与调入方向相近的考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三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为20分)

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及专业表达能力,题目从外语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专业水平(满分5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试题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3)综合素质(满分30分)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涵盖思想品德、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内容。

(五)复试流程

1.考生候考阶段

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在秘书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完成以下工作:

1) 现场核验相关证件及资料,含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核验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等。

2)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抽签:考生抽取复试顺序。

2.考生考试阶段

1)开启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阶段由复试组组长主持,组长宣读导入语。

3)抽取考题题号。

4)考生按组长要求依次答题。

5)考生答题结束,组长宣布复试结束。

6)复试组成员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价并独立评分,成绩由复试秘书组汇总并留存。

7)复试秘书组负责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8)教育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复试过程。

3.成绩汇总

1)秘书组完成成绩汇总,双人核验。

2)汇总成绩提交教育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合肥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方可录取。

八、录取

1.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 60 分)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相关要求

(一)诚信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十、咨询方式

      合肥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www.hfuu.edu.cn/yjs/

      教育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51- 62159152 手机:18956000739

                          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5日

2023年合肥学院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1: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doc

附件2: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