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我校《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或团委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校团委根据全年工作重点,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围绕2025年度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书面述职并参照《2025年合肥大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标》量化评分。
三、考核流程
(一)自评。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测评出自评结果(填写附件,自评满分100分)。自评表电子版请于1月12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
(二)校团委复分。按照指标体系,校团委根据年度各学院团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分,复分结果于1月14日前逐一反馈至各学院核对。
(三)述职考核。各学院团委围绕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情况、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推进情况、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改革情况等方面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报告电子版请于1月16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四、考核评价
校团委根据述职评议考核、青年满意度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原则上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校团委向各学院党委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根据考核最终得分,评出4个“合肥大学2025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同时授予获奖单位团委负责人“合肥大学2025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团、贯彻“大抓基层”导向、抓好团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以推动党的青年工作落地落细为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严格依据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开展述职评议考核。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同步开展班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三)注重总结交流。述职评议考核是落实团内民主集中制、推进团务公开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通过述评结合、互学互鉴,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升考核工作的实际成效。
附件:2025年合肥大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标.docx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