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学生志愿组织、实践团队、全体实践学生:

2026寒假期间,我校开展了以“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为主题的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实践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且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提交结项材料的组织单位、实践团队及个人。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优秀调研(实践)报告

1.论点鲜明、主题突出,紧密结合实践内容,贴合社会实际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2.内容真实、数据可靠,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文字表达准确流畅,无抄袭现象,查重率不高于30%

3.格式规范,包含实践背景、实践过程、实践成果、反思总结等内容,字数不低于3000字,附一定数量的实践照片(至少4张,画质清晰)、媒体报道截图、实践单位证明等支撑材料。

(二)优秀组织

1.组织工作扎实有序,及时传达学校寒假社会实践相关通知,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参与率高、覆盖面广,能有效调动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

2.机制建设完善,在实践动员、培训辅导、过程管控、安全教育、总结反馈等方面管理到位,对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有力;

3.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注重实践育人成效,涌现出一批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形成良好的实践氛围;

4.及时宣传实践中的典型事迹和优秀成果,有一定数量的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良好,按时完成各类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评选名额

1.优秀调研(实践)报告:在参评报告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及优秀奖若干名,比率不超过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依照组织内立项团队与一般团队实践成果数量、质量、宣传、影响等条件综合评选,评定4个优秀组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通知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认真撰写实践报告,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39日前提交评选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团队或个人将无法获得二课成绩。

评选材料包括:调研(实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活动照片等支撑材料)、新闻报道截图和附件12026年××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统计表),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lsjb@163.com,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本院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杜绝违规。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核查,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申报者的评选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优秀实践典型和事迹,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持续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

4.按时报送,规范整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校团委联系人:韩钰  0551-62158160

青志联联系人:盘宇明


附件1、2026年××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统计表.xls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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