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召开二级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215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于5—6月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召开二级学院学代会是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工作统筹安排,确保二级学院学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具体事宜请参考附件一。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3年55

附件1:合肥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