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合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行政〔2021〕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一)已开题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
(二)之前已开题但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6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包括:举行中期检查报告会、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等。2026年7月3日前,各学院完成中期检查审核,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检查结果,并提交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扫描件即可)。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按照《合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院行政〔2021〕77号)执行。
(二)各学院可以按照一级/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或课题组为单元组织中期检查,成立相应的中期检查小组,专业硕士研究生邀请不少于1名行业专家参与中期考核。
(三)所有申请涉密的学位论文,论文保密期间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包括论文印制、评审、答辩和存档等),保密期满后,纳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论文质量抽检范围。具体事项按照《合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院行政〔2021〕80号)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课题研究内容变化较大者,应重新开题;
(二)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或实施方案;
(三)后续工作计划;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四)专业硕士研究生还需检查专业实践完成进度。
五、工作流程
(一)学院组织并分配中期检查小组,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维护当年中期检查分组信息。
(二)举行中期检查报告会。研究生按学院要求准备中期检查材料并向所分配的中期检查小组作汇报。
(三)研究生将《合肥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申请中期检查,提交签字、盖章后的中期检查表扫描版(pdf)。
(四)录入中期检查结果。导师和学院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录入中期检查结果。未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表的,不予审核。
(五)提交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学院对本次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附件2,扫描件即可)。
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必需环节,未完成论文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特殊原因未能参加中期检查者,必须经所属学院同意,并由学院安排时间另行检查,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由所属学院作出处理并报研究生处。
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研究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2158318
研究生院
2026.06.02
附件2:XXXX学院XXXX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