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公体部教师工作规范


时间:2018-05-12   浏览:12

为提高我校体育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调动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完成学院各项体育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体育工作,服从公体部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积极主动地承担工作,勇于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

二、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品德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护和关心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课堂常规。

三、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令。

四、能独立承担两门以上体育俱乐部课程教学工作,独立讲授体育理论课,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常规,熟练掌握教学计划所规定各项教学内容。示范动作规范,备课认真,上好每节体育课,严禁无教案上课。

五、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进度和内容,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互相代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由别人代课时,须经公体部同意,方可施行。

六、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进度、讲稿等教学文件的编写;积极参加体育科研和教学法研究,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体育论文或教学心得。

七、在开学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补考工作。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期末及时做好体育考核成绩的统计上报工作,准确地完成公体部要求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期末将教案及书面小结一并交公体部,书面小结体育部留存,教案审查后返还。

八、积极配合公体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的登记、整理、统计工作,严禁测试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积极承担学院体育俱乐部工作,加强课外辅导,能胜任一个代表队的训练以及校内各项竞赛的组织和裁判工作,至少有一项达二级裁判员水平。

十、以身作则,自觉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自觉遵守公体部有关场地器材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一、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十二、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按时完成进修内容。

十三、积极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建设,主动承担教研室基本建设和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教师在任职期间,应努力达到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要求。

十五、公体部每年就工作规范执行实施情况对教师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包括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同行的评议意见,本人对工作的总结,同行和领导对教师上课情况的评语,本人的工作成绩,公体部的全面评语等。

十六、对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较高,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全年出满勤者,对学校体育工作贡献较大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七、对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停课处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者,追究其事故责任,并上报校质监办、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

十八、检查考核的有关文字材料存人教师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职务与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十九、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