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章程


时间:2022-01-25   浏览:11

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章程

(修订)

第一章

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是在院系党组织领导下,院系公共体育教学部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服务于体育俱乐部联盟管理的22个体育俱乐部,是体育俱乐部联盟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一支骨干队伍。宣传部坚决执行院系党委、公共体育教学部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公共体育教学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合肥学院以及体育俱乐部联盟的辉煌而奋斗。

宣传部要充分发挥体育俱乐部联盟联系众多体育俱乐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体育类活动,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宣传部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宣传部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体育俱乐部联盟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宣传部成员对体育俱乐部联盟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4.宣传部成员有权参与体联及宣传部所有活动,有权利对宣传部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与各俱乐部进行联系。

第二条 宣传部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体育俱乐部联盟的有关会议和体育俱乐部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体育俱乐部联盟的教育和培训;

2.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体育俱乐部联盟以及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

5.宣传部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对外树立良好的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成员形象。

6.宣传部委员有义务严格遵守体育俱乐部联盟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老师和部长副部长交代的任务,时刻将体育俱乐部联盟的责任与义务铭记于心,尊敬老师懂礼貌,和谐友善。

第三章 宣传部机构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宣传部人员分布:

1.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由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三部分组成。

2.宣传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人员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二节 管理层(主任、副主任)

第四条 宣传部管理层负责宣传部全局事务。

第五条 宣传部主任有权利掌管体育俱乐部联盟展板,掌管各俱乐部对外推广、宣传报备的信息,管理宣传部部门所有工作与所有人员,与各俱乐部交流加强各部门与俱乐部联系,实时监督各俱乐部主任的工作效率。

第六条 宣传部主任有义务严格执行体育俱乐部联盟指导老师给予的各项任务,有义务建立各俱乐部与各部门的桥梁,有义务履行体育俱乐部联盟的管理规定,切身为体育俱乐部联盟的利益着想。

第七条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宣传部副主任有权管理宣传部部门委员工作,传达老师及主任的要求,督促宣传部委员完成任务,与各俱乐部进行联系。

第八条 宣传部副主任有义务协助主任开展相关活动,有义务加强各部门与俱乐部的联系,有义务向宣传部委员传达老师及部长的要求,有义务督促宣传部委员们完成任务,切身为体育俱乐部联盟的利益着想。

第三节 宣传部职能

第九条 宣传部职能:

1.处理体育俱乐部联盟的日常事务;

2.将体育俱乐部联盟各种活动进行最有效、最及时的宣传,运用手绘或者PS技术制作活动所需的彩喷版和手绘画。

3.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完成各种活动布置和后勤整理工作。

4.掌握宣传方向,主要负责官方QQ和官方微信后台管理并进行日常的更新,为体育俱乐部联盟及22个俱乐部大、小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

5.同时负责展板绘制、外联、活动策划及会场布置。

6.及时向各俱乐部传达指导老师以及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俱乐部有关工作情况;

7.与各部门一起打造体育俱乐部联盟服务俱乐部、服务广大学子的品牌形象;

8.集中各俱乐部内宣传部人员,收集每日俱乐部近期活动、奇闻趣事、俱乐部要闻,进行推广。
9,及时对合肥学院公体部官网进行维护,更新上传体育俱乐部联盟最新信息。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条 宣传部吸纳新成员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根据学生申请,宣传部派人进行了解、考核以及面试,满意率达2/3以上方可确定为学生委员候选人;

3.确定学生委员候选人后,组织体育俱乐部联盟各级学生代表进行面试考察以及公开竞选;

4.确定新委员,并宣布新学生委员的考察期(为期一个月);

5.新委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

第十一条 宣传部成员离职程序

1.申请离职人向主席团提交离职申请书;

2.由主席团将申请书呈交体育俱乐部联盟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开宣传部。

第十二条 宣传部成员交接程序

1.前提条件:人员的工作交接发生在人员离开现任工作岗位时,即离任是工作交接的

前提。具体适用范围见第十一条。

2.所有离任人员的交接工作均由任职部门负责人及体育俱乐部联盟共同督办。

3.工作交接后,尚在体联的离任人员仍有义务帮助接替人顺利开展工作。

4.工作交接内容概括:宣传设备、宣传用品、海报、展板(含颜料画材)、钥匙、

等相关物品,并负责对已完成工作及未完成后续工作进行介绍,对公共关系进行引荐等。

第十二条 宣传部成员能效考核

1.由主席团对主任、副主任进行考核。宣传部学生委员由主任副主任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积极性,处理事情的能力,完成交办工作的效率等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各项能力。

3.考核应该公平、公正,不夹杂个人情感。如发现考核过程中不能公平公正,主席团将考虑其职位问题。

4.考核每学期进行两次,考核结果由宣传部负责统计、保管。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宣传部评先推优等工作以能效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在职成员,如有工作不认真、推拖工作等行为由主席团和宣传部管理层进行谈话。情况严重者主席团将报公共体育教学部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八条 宣传部成员如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体育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等,均被认为自行脱离体育俱乐部联盟,体育俱乐部将报公共体育教学部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九条 宣传部成员借用宣传部工作名义,做出任何与体育俱乐部联盟无关、违纪等事情一经发现由主席团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报公共体育教学部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二十条 宣传部未能按时完成交办任务超过两次的考虑部长副部长的职位问题。

第二十一条 宣传部所报经费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成分,立即开除经办人。

第二十二条 被宣传部开除的,结果将通报给所在班级和辅导员老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层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宣传部的所有活动均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中规定若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学校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于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管理层。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


 

附件:

体育俱乐部联盟宣传部展板管理条例

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简称体联)目前拥有25块展板,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一、如某俱乐部需使用展板,其负责人应提前两天将展板内容告知宣传部;同时提供部分人员协助宣传部完成展板内容;

二、展板内容做好后,由俱乐部的相关负责人去宣传部领取,宣传部同学务必做好如下记录:借用展板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何时借出、归还日期及展板编号。如逾期不能归还,造成展板丢失或损坏,将由借用展板的负责人和借出展板的宣传部同学以及宣传部所有成员各30%责任赔偿,体联负责10%责任;

三、如需要续借展板,俱乐部有关负责人要到宣传部登记,值班同学务必做好如下记录;展板续借人姓名、联系方式、续借日期、归还日期及展板编号。如逾期不能归还,造成展板丢失或损坏,由展板续借人和借出展板的值班同学各50%责任赔偿;

四、如有外系或班级借用展板,需由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证明或班长的证明,宣传部同学务必做好如下记录:借展板的负责人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班长姓名、联系方式、学号、借出日期、归还日期及展板编号。不得续借,如逾期不还造成展板丢失或损坏,由借展板人或借出展板的宣传部同学各50%责任赔偿;

五、展板借条应统一由宣传部管理。

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联盟

二零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