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时间:2022-09-09   浏览: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学院内的体育场、体育馆及其附设的设施、房屋,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 合肥学院体育场馆是国家的财产,是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学院办学、服务社会体育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其功能是为我院教学、训练、竞赛和其它学院大型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广大师生健身、体育休闲、体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第四条 体部下属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是我院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部门的领导下,行使我院对场馆日常管理和协调的权力。

  第五条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章 场馆日常管理

  第六条 体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协调和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 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水、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师生提供安全的体育锻炼和训练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每个学期,各场馆要按照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提供的俱乐部课程安排表、规定的学生人数以及体育活动计划,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场地卫生、及时准备器材,合理安排场地 ,按时开、闭场馆。
  第八条 所有进入体育场馆的教学、训练、竞赛、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均应由体部批准,并统一安排时间场地
  第九条 非经体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安排的课程、竞赛、健身和参观等事项,场馆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安排场地或拒绝接待。
  第十条 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必要时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章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 场馆管理人员在管理中心领导下,协调物业公司负责体育场馆和其它教学设备全面管理,其工作任务是为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对外开放等工作需要,提供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认真落实学院领导、体部下达的指示和要求,努力为学校的教学、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等提供热诚服务。
  第十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场馆时,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权力和义务及时向场馆管理人员报告,促其立即采取措施抓紧维修,消除隐患。场馆管理人员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若其自身能力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自身管理范围的事项时,应及时向体部领导汇报,或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第十 各场馆管理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人所在场馆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归还和设备报修等事项。在教学、训练时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清理校外人员离场。
  第十四 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收回借出的器材。体育馆内器材的布置和回收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在场上拖拉器材。器材归类摆放整齐。长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时收回保管好分管场馆的清洁卫生,雨雪天和沙尘天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和尘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管理中心领导汇报。
  第十 体育场馆是俱乐部教学、训练、竞赛和艺术教学、表演等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的场地,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保持场馆的整洁有序。文明服务,热情待人,言语和气,礼貌周到,。
  第十 所购买的一切体育和艺术设备、器材、服装、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才可填写入库单;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写好借据,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

章 体育场馆安全、消防和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 体育馆内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每个场馆工作人员都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 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场馆的门和房间钥匙由专人保管。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操作常规,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避免人为损坏
  第十 为防止火灾发生,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教学、训练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等,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不明容电量的情况下,使用、加装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二十条 除固有工作性质的车辆外,未经允许,其它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禁止入体育馆进入体育馆内人员禁止穿硬底鞋。
  第二十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情况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第二十 各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对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监督和检查的权力。
  第二十 体育场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第 场馆内卫生间每日清扫。逢大型活动时,从有关负责人的调动,场馆内、主席台、看台席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夏季,卫生间等处要定期喷药、灭蝇除味
  第 爱护草坪,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和践踏草坪爱护围栏,严禁攀越围栏进入场地。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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