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6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428设置

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省卫健委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0〕31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请各部门和各班级做好肺结核病的防止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各部门要做好各办公室、教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特别是学生宿舍务必保持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环境卫生的清扫与保洁,及时清倒垃圾,消除卫生死角。

二、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晨检中若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如咳嗽咳痰两周以上、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应第一时间通知校卫生所,并督促可疑病人到定点医院接受检查。班主任或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因病请假登记,应当及时追踪生病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如确诊为肺结核,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不准隐瞒病情,不准带病上课或上班。结核病患病学生复学应出具定点医院(合肥市传染病医院或安徽省胸科医院)证明材料,经校卫生所确认不具备传染性后方可办理复学。

四、开展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各班辅导员通过健康教育讲座、班会、宣传展板,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等传染病知识和防治政策。
  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合理膳食;保证充足的睡眠,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时要规范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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