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及首届招新的通知

时间:2021-12-01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722设置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成立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我院学生打造方便、高效、快捷的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简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2111月,地址位于兰苑社区121室,隶属于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工办,秉承“任四季更迭,唯初心不改”的工作理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宗旨,倡导“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全体学生并维护全体学生权益,共同创造优美、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使学生在一种朝气蓬勃而团结友爱的集体生活中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设有四个部门:

综合服务部

职责

1、协助老师做好各项证明办理、资助服务,材料复核、物品借用及证书发放、志愿活动等。

2、及时、高效地解决学院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事务性需求,同时为在岗同学提供锻炼的平台。

3、统筹、协调中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中心和学院学生会之间的人员调配等事宜。

4、负责班干培训的组织工作。

文明寝室创建部

职责:

1、负责学院学生卫生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2、指导各班级做好宿舍的卫生值日安排工作,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评比宿舍卫生情况,并及时公布评比结果。

3、寝室检查:对寝室的生活安全,违规电器检查。不定期分配有关人员到寝室进行抽查,检查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等)的现象。

3、配合院学工办抓好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

4、配合学院积极开展“星级宿舍”、“文明宿舍”等的评比活动,表彰在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  

5、通过板报,海报等宣传形式,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开展各项劳动竞赛,组织同学为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进行义务劳动

学风督查部

职责:负责协调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关系,监督校风校纪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违章、违纪现象的检查,同时为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服务。  

1、课堂考勤:对班级平时的课堂情况(旷课、请假等),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上报学工办。  

2、监督学风:不定期分配有关人员到课堂进行看,检查是否有上课打瞌睡、玩手机、聊天等不认真听讲的现象,监督学风可配合课堂考勤同步进行。   

3负责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4负责组织对学生和学生组织遵守公共道德、校规校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协助学工办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就业创业部

1、协助毕业班辅导员做好招聘会、宣讲会的对接及宣传工作。

2、协助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用人单位信息收集等工作。

2、协助毕业班辅导员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创新比赛的组织、宣传、材料收集等工作。

二、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首届招新

()招新对象

全院所有本科生,优先考虑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以及学生党员。

(二) 招新要求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招新人数暂定20人,每个部门5人,一人作为部门负责人

()招新形式   

在招新时间内,申请人扫描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学工办组织老师进行筛选面试,合格后经院学工办批准后方可进入事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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