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席会议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院党委院行政决议、决定,落实各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
2.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等工作的安排部署。
3.制定学科发展规划、计划,并商议、决定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4.议定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商议、解决临时重要事项。
二.参加人员
中心领导、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教学办主任、教学督导、教研/实验室主任、支部书记和教学秘书。
三.会议举行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2.所有决定必须经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否则无效。
3.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到会。
4.与会人员严守保密纪律,除工作需要公开的以外,不得擅自泄密。
四、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会议的任何议题,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政班子全体成员的意见。
五、党政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重大问题的表决,须有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决议。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可以缓议。
六、落实与督办
1.党政人员按照分工执行会议决议,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协调合作的制度原则。
2.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