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6-04-06浏览次数:559

一、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每年四次。

  

三、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或党小组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三)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五、党内监督制度

(一)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二)支部要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支部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六、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做好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

(二)思想政治工作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进行,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广大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凝聚力。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应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