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因在职教职工医疗费费用尚有部分结余,定于9月26日-27日进行在职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报销审核工作,2024年1月再进行补充报销。现将此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审核时间
2023年9月26日-9月27日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者填写合肥学院医疗费报销单(专用)(30年工龄以上、正高职称请在报销封面注明)→院系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销单-部门领导)→校医及后勤集团负责人集中审核→分管院长集中审批→财务处核报。
(注:1、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填报销单;2、报销单上金额大写部分由财务处填写,个人无需填写)
三、报销审核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25日);
②门诊病历;
③发票上无药品、检查及治疗明细的,附相应的费用清单;
④药店所购药品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所开的处方,药品与处方一一对应。
2、住院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25日);
②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③医保结算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财务处后勤集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