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合肥学院教职工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教学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10

关于填报2023年合肥学院教职工信息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创建人:邵莉莉        创建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状态:正常

                

二级学院、校直各部门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已经开始,本次采集任务涉及内容较多,需要各学院、校直各部门提供教职工(除工勤)基础采集信息,所需填写表格及指标说明见附件12数据填报内容截止按照时点(截止本年9月30日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评估是对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普查,国家和省教育厅将以此对各高校办学条件指标进行测算,教职工信息与其他职能部门填报信息相互串联、相互依存,构成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所以要求数据准确,口径一致。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填报人员认真对待,严格按照附件中采集表的“填报示例”来填报,填报人员也可下载2022年填报上传模板(见附件3)来作为参考填写附件2中2023年的数据

注意事项:

1.填报附件2中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2023年)的时候,为了不影响专任教师比例,须将课程归属在本学院的行政部门教师也统计进去,除工勤身份教职工不用填写进去之外,行政岗位人员也需要填写进去,填写办法详情可参照附件32022年填报上传模板;工号为教师个人的一卡通号,务必填写准确(2022年模板中为了防止个人工号泄露,已将工号内容消除,填报2023年表格时须重新填写);此外,院内已开设的专业不能出现教师无任教或人员配比不合理的情况,填报时请通盘考虑。

2.填报附件2中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2023年)时候,请务必仔细参照填报示例并与学校教务部门核对后再上报,一旦上报后,数据再修改会影响整个上报数据平台的正常操作状态;今年部门码和专业部分与2022年相比有所变动,单位号和单位名称、任教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附件3后进行参照填写,不能直接从2022年模板上复制上交。

二级学院、校直各部门统计人员所报数据报表仅需电子版,请于1010日前将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人:邵莉莉

办公地址:行政楼32-513室

联系电话:62158077

电子邮箱:shaolili@hfuu.edu.cn

 

 

                   人事处

                   2023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