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补充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教学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10

关于在职教职工2023年度医疗费补充报销的通知

创建人:王冰霜        创建部门:后勤集团         状态:正常

                

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202413-5日进行在职在编教职工2023医疗费补充报销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13-15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审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者填写医疗费报销单(专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销单--部门领导)校医及后勤集团负责人集中审核分管校长集中审批财务处核报。

四、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11-20231231日);

门诊病历

③发票上无药品、检查费、治疗费等明细的,附相应的费用清单;

④合肥市医保定点所购药品须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所开的处方,药品与处方一一对应。

2住院费用

①发票(时间为202311-20231231日);

②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③医保结算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五、温馨提示

130年工龄以上、正高职称请在报销封面注明

2、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填写报销单

3、报销单上金额大写部分由财务处填写,个人无需填写

4、因现多为电子发票,请将发票按就诊日期排序粘贴,外购处方粘于相应发票后面,以便审核。

 

 

 后勤集团  财务处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