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计划竞赛 院赛(初赛)通知

发布者:院团委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228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计划竞赛

院赛(初赛)通知


各班级: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俗称“小挑”),每两年举办一届。为更好的备战2022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院决定进行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大赛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我院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院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优秀人才。

三、大赛内容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对象

1.已提交预报名材料的参赛人员

2.各班宣传委员(除18级班级)

3.对比赛感兴趣的同学等

五、大赛进程

比赛分七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

202111月,启动合肥学院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利用网络、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我院师生了解竞赛内容及总体安排。

我院成立工作小组、评审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团,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组织本学院师生进行作品申报。鼓励专业班主任、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指导学生参赛,鼓励有创业想法和创业经验的同学积极参赛,鼓励之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创业项目的同学积极参赛。

2、竞赛培训阶段:

202112-20221月,举行“小挑”专题系列讲座,邀请有参赛经验并取得竞赛成绩的老师和高年级同学分享比赛经验;开展对话企业家、创业沙龙、创新创业系列报告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创业技能和创业意识,提高同学们参赛水平和综合素质。

3、作品预报名阶段:

请我院广泛宣传,摸排学生参赛意愿,召开学院动员大会,组织学生报名,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于2022110日前交预报名汇总表到学生会科技部邮箱(810804628@qq.com)。

4、作品正式报名阶段:

寒假期间,各我院对预报名作品进行初审,对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生撰写作品申报材料,完善作品,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级初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院赛阶段:

20223月我院邀请各位专家进行评委

六、评审原则

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将按照2020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审,具体参照《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七、竞赛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措施。各参赛选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深入到各研究所、实验室进行宣传和作品发掘,尤其要选择专业教师指导本人参加比赛。

2、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一项A类赛事,我院高度重视竞赛选拔工作。探索学生科技创新新模式,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创业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参赛选手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规划、坚持不懈地推进本院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充分利用校内宣传阵地,积极运用新兴媒体,营造良好的参赛氛围,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4、参赛项目要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110







附件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附件22020年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定)

附件32020年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事项说明(安徽)

附件4:评审要点(参考稿)

附件5:合肥学院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预申报表

附件6:学院预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