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前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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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1015 |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 二、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2.是否采取虚开发票、虚列项目、虚签合同(协议)等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 3.是否存在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的情况; 4.是否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5.是否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列支的劳务费等科研支出与事实不相符; 6.应招标未招标而实施项目、使用经费; 7.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使用; 8.是否有拆分发票情况; 9.其它违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审计前科研经费自查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检查促规范,督促和引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自查的严肃性,严格对照自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3.各二级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有关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如果发现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的,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后,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原因,避免问题再发生。 4.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经费使用个人自查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二级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kyc@hfuu.edu.cn。 联系人:吴彩丽 联系电话:62158103 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