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1-07-06   浏览次数:310

       为保障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管理的科学、民主、规范,特制定本中心例会制度。
    一、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例会成员由中心主任、各实验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中心办公室主任、实验室管理科科长、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二、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例会成员提出,由中心主任临时组织会议。
    三、例会职责

  1. 审议中心的发展计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2. 审议中心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教研项目的申报;
  3. 审议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并贯彻执行;
  4. 讨论中心日常行政、业务工作,并做出实施决定;
  5. 制定中心的考核制度、奖励制度;
  6. 讨论中心其它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