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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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449 |
院各部门、各系部: 为了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总体部署,我院将从2021年3月3日至3月12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江 芳 副组长: 卫 萍、饶睿 组 员: 孙以中、毛新梅、鲁世秀、曹红星、车雪莲、陈媛、童峰、吴敦芳、刘菂斐、刘政志、符琳、杜启明、于晓灵、张弦乐、王多慈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重点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按照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以及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并汇总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常规检查内容包括: 1. 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是教师教学出勤情况(第一教学周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调停课)。 2. 检查学生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要求授课教师严格考勤,教师在每次授课结束后10分钟内,将缺课学生名单发至学院QQ工作群,学工口对照名单及时登记和追踪,做好学生帮扶工作。 3. 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4. 检查跨学期的期末考试及补考安排。 5. 检查教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实践教学检查 实践教学执行情况检查,按照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对各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各类实习实践环节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本学期各专业实践类教学计划的准备情况。 2.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总结情况,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整个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三)教学实验室运行与安全检查 1.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状态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实验设备正常运行。 2.实验室安全检查,按照《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源、实验设备、消防设施及水电门窗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各项检查和处理记录。严格落实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准入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 三、检查方法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可分为教师自查自评、系部检查、学院抽查等方式进行。 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日 附表: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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