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者: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共合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校党委〔2026〕14号)《中共合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试行)》(校党委〔2026〕44号)《中共合肥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校党委〔2026〕45号)等规定,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校一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将对设计学院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察(进驻时间为4周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设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党支部书记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聚焦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信息窗口,受理师生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1.巡察组工作电话:0551-62158382(电话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0017354159266(只接收短信)

2.意见信箱:55栋4楼电梯厅(摄像头已关闭)

3.巡察进驻期间举报邮箱:xuncz@hfuu.edu.cn

4.巡察组办公地点:34栋北336/55栋416室

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611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合肥大学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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