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使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全面、标准更客观、结果更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细则。学生开展测评时,按照《合肥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行政〔2026〕49号)内容要求测评,《办法》中没有注明或确有特殊情况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条德育素质
(一)学生干部(含班级、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体育俱乐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联合会、新闻中心等)视履责情况,加1至10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体育俱乐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联合会、新闻中心等组织学生负责人加10分;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加9分;上述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加7分;各班级班委会其他成员加6分;宿舍长加5分。如学生干部未按要求履职,或班委考核低于良好等次,则在相应职务加分基础上,由班级综测评议小组商议扣除相应分数。
(二)无故不参加已报名的集体活动,每次减3分,可累计。包括“第二课堂”相关活动(以系统导出数据为准)、开学劳动实践活动等。
第三条智育素质
(一)测评年度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在智育素质专业及通识素质中加10分。
(二)学科竞赛获最高等次奖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市级)、二级学院级(县、区级)分别加100分、50分、20分、10分,其他等次加分依次为上一等次的75%,四舍五入后取整。如奖项仅有“优秀”等单一等次,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50分、25分、10分、5分。各级大创项目仅立项不加分,结题后按获奖情况加分。各学科竞赛以《合肥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6年版)》收录为准。
(三)为规范《合肥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6年版)》目录外比赛的加分,我院经征求各专业、广大学生等意见,特建立《设计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C类项目列表》(附表)。经学院研究决定获C类项目列表的学科竞赛特、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在智育素质专业及通识素质中分别加20分、15分、11分、8分、6分,同一学年同一奖项加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不同奖项得分可累计。特殊情况提交学院研究。
(四)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56分、42分、32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29分、22分、17分;在除国家级、省级以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11分、8分、6分。以上成果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方可加分,可累计。
(五)获得发明专利,第一、二、三发明人分别加56分、42分、3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二、三发明人分别加29分、22分、17分。以上成果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方可加分,可累计。
(六)咨询报告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29分、22分、17分;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加11分、8分、6分,可累计。
本实施细则中,各类比赛、竞赛、活动评比获奖加分的,同一学年同一比赛加分以最高分计、同一学年系列赛事以能获得的最高分计;同一奖项得分不累计,不同奖项得分可累计。团体奖的,如不区分贡献度,全体成员按获奖等次加分;区分贡献度的,原则上按照第一成员加分100%,第二成员加分80%,第三、第四成员加分60%,第五及以后成员加分40%的标准,四舍五入计算。特殊情况下,由团队指导教师提出加分比例后,交学院研究。
第四条体育素质
体育活动获最高等次奖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市级)分别加100分、50分、20分,其他等次加分依次为上一等次的75%,四舍五入后取整。如奖项仅有“优秀”等单一等次,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50分、25分、10分。同一学年同一项目竞赛取得的多种成绩按最高项计分。
第五条美育素质
文艺文化比赛获最高等次奖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市级)、二级学院级(县、区级)分别加100分、50分、20分、10分,其他等次加分依次为上一等次的75%,四舍五入后取整。如奖项仅有“优秀”等单一等次,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50分、25分、10分。同一学年同一奖项加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不同奖项得分可累计。
第六条劳育素质
(一)获得院年度文明宿舍称号的,享受校学年文明宿舍加分;获得院季度文明宿舍称号的,享受校学期文明宿舍加分。多次获评学期文明宿舍加分不累计,学期及学年文明宿舍加分不叠加。
(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得到团组织确认,每次加1-5分(活动如有志愿汇或纸质服务时长证明材料的,每2小时加1分,每次不超过5分),累计不超过15分。其中,校级活动(社区活动)一次2分,省市级活动一次5分。
(三)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获最高等次奖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市级)、二级学院级(县、区级)分别加100分、50分、20分、10分,其他等次加分依次为上一等次的75%,四舍五入后取整。如奖项仅有“优秀”等单一等次,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50分、25分、10分。
第七条其他
(一)测评中,各项加减分必须提供支撑材料。其中,各类活动参与证明不可作为表彰表扬材料使用;通报表扬、单项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须有对应原件,原件份数不够提供复印件的须经发奖部门盖章或出具说明确认,只提供复印件的不予认可;校外部门出具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须出具原件并由校内对应职能部门盖章或出具说明认定,只提供复印件的不予认可。
(二)各类支撑材料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本年度8月31日。上一个测评周期已使用的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大四学生的支撑材料截止时间可放宽到本年度内。
如某一比赛至8月份省赛结果已出,9月份进入国赛,则只加省赛分数,国赛分计入下一年度测评。
(三)校级赛事盖章出自行政部门的,多为行政部门代表学校主办的赛事,也含行政部门主办某学院承办但面向全体学生的赛事。若为学院自主举办且面向群体主要为本院学生的,则按院级赛事认定。
第八条若有细则上没列举到的项目,可按上述加分原则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学院同意后酌情加分。
第九条本补充细则自2026年9月14日起执行,接受学院全体师生的监督。
第十条本补充细则解释权归设计学院。
合肥大学设计学院
2026年9月14日
附表:
设计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C类项目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优秀作品展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 |
2 |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 |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组委会 |
3 | 中国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4 | ICAD国际当代青年美术设计大赛 | 国际当代青年美术设计大赛组委会 |
5 | 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 |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农业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
6 | 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 |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读写教学分会、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组委会 |
7 | 中国婴童与玩具设计大赛 |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
8 | 新加坡艺术设计大赛 | 新加坡文化配对基金(CMF)主办 |
9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全国高校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 |
10 | 中英国际创意大赛 | 中英国际创意大赛组委会 |
11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
12 | CADA日本概念艺术设计奖 | 公益社团法人日本大阪始觉艺术协会、东京都生活文化局、东京都教育委员会 |
13 | 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广东省教育厅 |
14 | 江西省“天工杯”工业设计大赛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15 | “彩虹杯”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 | 四川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台湾工业总会 |
16 | 全国联合毕业设计大赛 | 中国(宁海)联合毕业设计组委会 |
17 | BEDA-英国生态设计奖 | 英国生态设计协会 |
18 | 日本Sanwa设计大赛奖 | Sanwa公司 |
19 | 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
20 | 台北设计奖 | 台北市政府 |
21 | 家具好物设计大赛 | HOMEED、Fashionhome家具趋势研究机构 |
22 | 香港大学生当代设计奖 | 香港艺发局艺术教育工作组、香港美术设计协会 |
23 | 【金莲花杯】国际(澳门)大学生设计大赛 | 澳门国际设计联合会 |
24 | 日本国誉文具设计比赛 | 国誉株式会社 |
25 | 金点设计奖 | 台湾设计研究院 |
26 | 全球【华设计大奖】 | 全球华设计大奖组委会 |
27 | SGADC-新加坡金沙艺术设计大赛 | 新加坡国家艺术研究会、新加坡艺术研究会国际艺术发展促进会 |
28 | EPACC国际环保公益设计大赛 | 美国科罗拉多州州政府 |
29 | 美国USDA新概念设计艺术奖 | 美国设计艺术协会、美国新概念设计艺术奖组委会 |
30 | BICC中英国际创意大赛 | 英国华侨华人美术家协会 |
31 | SDGsDesignInternationalAward国际设计大赛 | 日本九州大学大学院设计工学研究院 |
32 | “何朝宗杯”陶瓷工业设计大赛 | 国家陶瓷行业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工业设计艺委会 |
33 | 第十届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诚德轩杯”分项赛 | 景德镇诚德轩瓷业有限公司、安徽财经大学艺术学院、蚌埠蛰土文化有限公司 |
34 | 远华杯全国大学生会展+创意大赛 | 远华杯全国大学生会展+创意大赛组委会 |
35 | 浙江省会展策划创意大赛 | 浙江省商务厅 |
36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