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处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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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1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GF0025-2021)(以下简称《等级标准》)正式实施。作为首个面向外国中文学习者,全面描绘评价学习者中文语言技能和水平的语言文字规范,《等级标准》为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是未来国际中文教学资源建设遵循和参照的规范标准。为进一步推动国际中文教学资源标准化建设,促进资源创新发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简称“语合中心”)现面向全球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三类,均采用公开申请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实施。为做好教学资源项目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语合中心围绕国际中文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需要,编制了《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或个人可根据《申报指南》确定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按照《国际中文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根据《申报指南》所列出的项目类别、项目框架和评审基本标准确定申报项目。《申报指南》以外的教学资源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申报项目不限注释语种,重点支持具有多语言注释或译本潜力的项目。申报项目不限新编、修订、后续项目,重点支持新编项目。


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丝路书香出版工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等财政资金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语合中心立项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鼓励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申报项目应体现新时代融合出版的理念,纸质教材应包括音像制品、电子课件、教学范例、教学服务等配套数字资源。独立的数字教学资源应与新技术深度结合。


申报单位包括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图书出版单位、海外出版机构、海外版权代理机构、国内外国际中文教育相关教学机构、民营公司。


申报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际中文教育教学资源独立开发或组织开发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发工作,已与出版机构达成出版意向的项目将酌情优先考虑。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个体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


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围绕本通知及《申报指南》精心策划项目,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国际中文教育特色,打造国际知名品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申报项目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取得申报作品的版权,确保版权归属清晰。


 申报程序    


纸质教材项目须提交《<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申请书》、教材前言或使用说明、目录、样课和MP4格式的配套数字资源DEMO。如果是系列教材,须提交每册教材目录、样课和配套数字资源DEMO。


数字资源项目须提交《<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申请书》、数字资源详细介绍和MP4格式的DEMO。


申报材料要求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相关材料需纸质版(数字资源部分除外)和电子版(PDF格式)各一份。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语合中心项目负责人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邮寄至中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截止(北京时间),过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语合中心教学与资源处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收件人: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教学与资源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100088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电话:

0086-10-58595961;0086-10-58595724

邮箱:

xushengnan@chinese.cn;wangweilin@chine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