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3-05-04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107设置

各班级、学生社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和《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拟定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三次学代会”)。

为了更好地完成学代会筹备工作,经院团委、院学生会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由唐静老师担任筹委会主任,院学生会主席王振鑫担任副主任,筹委会下设统筹协调组、秘书组、会务组、代表选举与提案组、宣传组。

一、学代会的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工作

各班级、学生社团要把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抓好,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在广大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使广大学生关心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二)学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进行。

(三)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进行。 

二、主要时间安排

(一)5月6日-5月14日

①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②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5月14日——5月17日

① 各选举单位选举本单位的学代会代表

② 筹委会汇总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三)5月17日——5月21日

① 审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

② 筹委会划分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学临时召集人

③ 各选举单位酝酿讨论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四)5月21日——5月25日

① 筹委会汇总学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情况

② 各代表学酝酿讨论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③ 收取并统计学生提案

(五)5月25日——5月26日

① 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代表学正、副团长

②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③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

(六)5月27日,召开大会预备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七)5月28日,召开学代会

三、总体要求

召开学代会,是我院广大学生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和学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等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筹备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附件1 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2 合肥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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