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学院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我院于2025年11月6日启动该项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辅导员先行把关、学院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列入贫困生库、是否家庭严重困难、上学年挂科门数、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等,经11月10日学院辅导员例会研究讨论、11月11日学院党委会审议等程序,结合学生处下发至我院的统筹名额,本次拟推荐13位同学参加学校层面的二次评选,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公示范围: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具体名单:见48栋112公示栏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三、监督与反馈
反馈方式:
电话:0551-62158877(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现场反馈:48栋112办公室(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要求:反馈需实名并附具体事实依据,学院将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并保护举报人隐私。
四、注意事项
公示期满后,认定结果将报学校学生处备案,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合肥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