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次数:778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您在2026年度能够继续及时、准确地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少涉税风险,现就确认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确认时间

请您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或填报工作。

二、 确认原因

1.政策延续与享受:确认后,扣缴义务人(即合肥大学)才能在2026年1月起为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预扣预缴,否则将直接影响您每月税后收入。

2.信息变化更新:如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5年基础上发生变化(例如:子女教育阶段变更、住房贷款利息符合条件、赡养老人情况变动、继续教育信息更新、大病医疗支出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变更等),需及时修改或新增。

3.避免信息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可能自动失效,无法在2026年度继续享受扣除。

三、确认/填报方式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操作。

1.信息无变动:若2026年度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也需通过上述渠道进行“一键带入”或“一键确认”操作,将2025年信息同步至2026年。

2.信息有变动:

(1)修改:如扣除金额、比例、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汇算自行申报)等需要调整,请在确认时进行修改。

(2)作废:如某项扣除不再符合条件(例如租房已换购住房),请作废原记录。

(3)新增:如2026年首次符合某项扣除条件,请根据指引新增填报。

四、操作步骤概要(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  首页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专题页。

3.  选择“一键带入”或“去确认”上年信息。

4.  逐项核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键确认”或进行修改、作废。

5.  如有新增项目,返回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单独填报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6.  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提交。

五、重要提示

1. 请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将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如同时存在多项扣除,请务必逐一核对。

3. 对于需要共享扣除的项目(如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请注意扣除分配比例或约定。

4. 如有疑问,可咨询单位财务处综合科:62158082,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 12366咨询。

 

请各位老师重视此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确认,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官方链接与指引:

1.  国家税务总局首页: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n810825/index.html

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详解(图文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YQAv-MFVGQyODjlXQW-TPw

 

请您尽快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感谢您的配合!

 

财务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