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试行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12浏览次数:1681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近日我院颁布相关文件试行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
    第二校园经历适用于我院二年级和三年级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符合标准的本科生可以到国内其他高校优势学科学习半年或一年,学习期间学费互免,学分互认。选派的本科生需满足品德优良,在校无违规违纪记录,无不及格必修课程,身心健康的等标准。第二校园经历的选派程序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和心理测试的结果进行择优录取。“第二校园经历”将结合本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对方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生自主选修访学高校的课程。选派的学生在外出访学期间,需要遵守访学高校的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访学期间如有违纪行为,本校将结合访学高校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本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此外,外出访学期间,学生至少要修满与本校人才培养方案相对等的学分,所修读的公选课学分最多只能抵用毕业学校要求的4个公选课学分。学校也希望学生在对方高校选修尽可能多的特色课程,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学生在毕业时将会单独审核访学期间的成绩,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将颁发学位证书,对方高校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选派学生若在交流期间遇到临时的生活困难,学校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
    来访学生的培养与管理将按照我院有关本科生的培养与管理办法进行。来访学生可以跨系、跨专业、跨年级选课。来访学生需要遵守我院的学籍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本校校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学生所在高校。学生结束学习后,将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
    “第二校园经历”是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我院将通过实践探索的方式,完善“第二校园经历”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学习环境,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记者:朵增月、余瞳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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