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连续三年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14浏览次数:730

    日前,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3〕2号),我院荣获“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学院继续深化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全方位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模式。学院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就业咨询与就业服务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进行职业素质、创新创业培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切实提高毕业生的择业能力;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学院就业工作继续走在全省高校前列。2012年共举办校园双选活动120多场,各类中小型专场招聘会20多场,提供岗位1.2万多个,帮助近90%的毕业生离校前实现就业。截止2012年12月底,我院本科生就业率为97.33%,专科生就业率为100%,总体就业率为97.44%,为学院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面对就业新形势,我院将继续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有力推进我院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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