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暑期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5 访问次数: 731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现就本学期期末、暑期和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7月4日至7月8日,全校统一安排期末考试。教务等部门会同各系加强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考试事故发生。任课教师须在7月12日下班前完成阅卷、试卷分析、课程总结及成绩录入、打印、归档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尽量集中进行试卷自查、教学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2、7月9日—8月26日,学生放暑假。下学期8月27日、28日学生报到注册、领教材,8月29日(星期)正式上课。

3、教职员工的暑期工作由各系部、院直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4、8月29日—9月7日,安排课程补考及期初教学检查。

     5、9月7日、8日新生报到,9月8日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6本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各系、各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制订和落实假期中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暑、防汛、防意外事故等预防措施。

7、承担暑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工作方案和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8、要切实加强暑期校园常规管理。有关系和部门要相互协调,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及新学期学生食宿进行统一安排,确保学生饮食及行李物品安全。要利用假期抓紧完成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环境管养等各项常规工作任务,确保下学期教学、生活、工作等正常运转。

9、处以上干部(包括平台负责人)暑期因事离开合肥,须严格依照《合肥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院党委〔2016〕2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10相关部门和教学系部,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开学校。非毕业班学生应利用暑假开展认知实习、“三下乡”等各种实践活动,了解国情民情,加强锻炼,增长才干。各系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认知实习、“三下乡”等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安全管理工作。

11、全体师生员工都要注意暑期及外出途中人身财产安全,下学期按时返校上课、上班。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12、暑期学院组织安排值班工作,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系、各部门也要加强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

合肥学院

201674

 

发布时间:2016-07-05  0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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