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夏光峰(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副会长:金杰(巢湖研究院)孙拥军(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秘书长:钟伦锁(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QQ群号 125536101

QQ邮箱:pingpang@hfuu.edu.cn

 

合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简称教工乒协,隶属校工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二条 教工乒协的宗旨是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促进教职工乒乓运动的广泛开展。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为本校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我校教职工、爱好乒乓球且自愿遵守本协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合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2. 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教工乒协声誉。

3. 执行本协会决定,完成本协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 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学校乒乓球运动水平。

5. 比赛时听从领队和教练的安排。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 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 对本协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主管部门反映的权利。

5. 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本协会设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由若干名执委组成,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执委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由会员选举产生。执委任期三年。执委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由教工乒协会员选举产生。

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3. 热心教工乒协工作。

第七条 执委会主要职责:

1. 定期召开执委会会议,制定年度计划。

2. 审核会员的入会资格。

3. 组织会员的训练和比赛,创造更多的训练和比赛机会。

4. 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并代表协会处理协调内外部的各项工作。

5. 管理并确保协会合理开支,并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会长负责宏观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和运行。副会长分管协会的竞赛训练、组织建设、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秘书长执行执委会制定的各项决策,处理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 

第九条 本协会一般事务决策由会长、副会长决定,重大事务决策由执委会表决,表决时须2/3以上执委出席方可有效。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其它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管理,受校工会和执委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执委会审议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合肥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执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