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张应杰(学生处)

副会长:王玉(质评处)

秘书长:沈杨(学生处)

协会QQ群号:130309065

QQ邮箱:1184514342


合肥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是在院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业余性质的足球协会。

第二条  足球协会宗旨是积极致力于学校文化建设,倡导全民健身,终身体育,促进学校足球运动普及,提高教职工足球的竞技水平,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条  足球协会任务是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加强院内教职工之间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和友谊,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参加合肥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条件:

(一)须是合肥学院工会的会员,热爱足球运动。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发表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言论或者组织相关的活动,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拥护足球协会章程,履行规定的各项义务,坚持参加训练。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

(四)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足球协会的决议,服从足球协会的安排,配合足球协会的工作。

(二)按时参加足球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完成足球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执委会审定,将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执委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到两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任期两年。

第九条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组织校内职工的比赛,协会内外比赛及协会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发展,组织开展日常训练、比赛活动及协会会员发展等工作,理事负责协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条 本协会一般事务决策由会长、副会长决定,重大事务决策由理事会表决,表决时须2/3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可有效。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院工会拨款、社会赞助等部分组成。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活动开支、安排活动场租费、联谊活动费用、支付竞赛时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协会经费支出使用由协会参照学院财务有关管理规定自行管理。协会定期将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通报并接受院工会的监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审议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合肥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