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校工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基层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健全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渠道。
三、完善教职工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建立劳动关系与性别平等双重调解制度,推动建立“工会—妇联”联合议事机制。
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职工劳动争议;重点加强女教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设立“女教职工维权服务站”。
五、优化教职工福利体系,关注教职工的健康与生活状况,做好教职工慰问和福利发放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举办专业技能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家风家教主题活动等,打造“教职工之家+女教职工微家”双阵地。
七、负责工会系统评奖评优推荐与评选工作。
八、做好工会的网络宣传报道,提升工会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服务品质。
九、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妇女组织工作体系,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完善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
二、结合学校女性的成长规律、思维方式及心理特征等,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女性思想政治引领。
三、引导学校女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学科专长,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妇女工作理论研究,鼓励学校女性开展有关妇女理论和妇女权益保护的课题研究。
五、加强妇女工作宣传,大力选树“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先进典型。
六、开展女性关爱服务,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主题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