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郑嬗婷(旅游与会展学院)

副会长:洪婧(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周学莲(旅游与会展学院)

秘书长:胡迟(旅游与会展学院)

协会QQ群号:914308768

QQ邮箱:910072831@qq.com


                            合肥学院教职工茶文化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合肥学院教职工茶文化协会简称茶协),茶协是在合肥学院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业余茶文化爱好者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 协会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本着“以茶修身、以茶养性”的宗旨,将“以茶会友”的口号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及人生旅程中,使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规范行为。同时,会员可在协会中畅所欲言流教学经验、分享生活心得,结识挚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和近人的茶人。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 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我校在职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 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 对本协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主管部门反映的权利。

5. 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合肥学院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教工协声誉。执行茶协的决议,服从茶协的安排,尊重茶协成员的劳动,配合茶协的工作。

3、保证出勤,如果有特殊情况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4、关注茶协的发展,为茶协提供建议和帮助。

5、维护茶协的公共形象,在日常活动及交流中,注意礼仪,尊重他人,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6、除特殊情况外,按时参加协会内部的活动

第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执委会审定,将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执委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本协会设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由若干名执委组成,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执委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名、秘书长一名,由会员选举产生。执委任期三年。执委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由教工茶协会员选举产生。

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3. 热心教工茶协工作。

第八条 执委会主要职责:

1. 定期召开执委会会议,制定年度计划。

2. 审核会员的入会资格。

3. 组织会员的活动,创造更多的活动机会。

4. 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并代表协会处理协调内外部的各项工作。

5. 管理并确保协会合理开支,并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会长负责宏观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和运行。副会长分管协会的活动组织、组织建设、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秘书长执行执委会制定的各项决策,处理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 

第十条 本协会一般事务决策由会长、副会长决定,重大事务决策由执委会表决,表决时须2/3以上执委出席方可有效。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其它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管理,受校工会和执委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执委会审议通过,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合肥学院教职工茶文化协会执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