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陈涛(后勤集团)

副会长:王辉(后勤集团)

秘书长:杨冰玉(研究生处)

协会QQ群号:277050336

QQ邮箱:315205379


合肥学院教职工车友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合肥学院教工车友协会,是在院工会领导下,由本拥有私家车的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的宗旨是:自觉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团结广大教职工车主,以车为纽带,构建教职工间一个交流、沟通、服务的平台。通过各种有益活动,为教职工提供汽车使用过程中的便捷服务及会员间信息传递、相互交流行车经验的服务。

第三条 车协的职能是:

(一)宣传和普及汽车知识、传播汽车信息与文化;

(二)根据车协年度计划,在院工会指导下,组织会员开展与私家车有关的活动;

(三)加强车协会员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与友谊;

(四)为本教职工提供关于置换、车辆保养、证照审核等咨询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凡本在职教职工,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拥有私家车和驾驶证件,具团队合作、正能量传递精神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 教职工申请加入本协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合肥学院教职工车友协会会员申请登记表》,提交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形象和社会公德;

(二)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明了驾车可能产生的风险,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协会会议,参与协会有关问题的商议;

(三)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协会的发展;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调离学或退休即自然退会。

第九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劝其退会:

(一)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违背协会章程;

(二)影响协会团结,损害协会声誉;

(三)不愿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职责

第十条 车协设理事会,经会员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提出协会发展规划,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组织会员大会,商讨车协事宜,向会员工作报告及经费使用说明。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 车协的主要活动纳入院工会文体活动工作计划,活动经费来源由院工会资助、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等组成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管理,受校工会和执委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按车友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所需的费用;

(二)举办赏车会、讲座、技艺交流等活动所需的费用。

第十五条协会不组织自驾游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 本章程解释权属合肥学院教职工车友协会。